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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1045 2020-02-07 02:43:15来源:本站 安徽瑞丰水利建筑有限公司

各市水利(水务)局,广德市、宿松县水利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认真分析当前施工工地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排查施工工地存在的隐患和风险,更好保障好一线施工人员和施工工地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积极做好复工准备。要督促项目法人制定疫情防控期、疫情解除后的工程复工计划,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工程要能在最短时间内复工并快速达到施工(产能)高峰。对施工工地不在疫区和工程度汛压力大的工程,要在保障好防控措施的条件下,尽快复工建设,加快完成投资任务。对因疫情防控延误工期的项目,要及时调整工程施工方案,制定赶工措施,确保工程度汛安全。

三、严控工程复工条件。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要求,积极响应国家疫情防控需要,疫区参建人员节后暂缓返回工地现场。做好外地返皖返工人员情况摸排,重点做好疫区返皖返工人员的排查、追踪和管控,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复工前,要做好工地卫生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施工工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才能组织工程复工。

四、落实各方防控责任。项目法人对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负首要责任,要制定防控细则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应成立疫情防控组织,统筹协调,强化监督,各参建单位应积极开展和参与联防联控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停工停产。

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原则上要实施封闭式管理,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对出入工地主要通道和施工运输车辆加强查验管理。持续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绝不能因疫情防控而放松工程质量和安全,坚决杜绝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做好复工前、后的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2020年2月6日

http://slt.ah.gov.cn/content/detail/5e3b87210a5867d4578b49d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