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4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活动,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进一步推动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升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按照客观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经市、县(区)安委办初审、省安委办组织专家评审后组织现场抽查、并召开有关会议审核,共有40家初次申报、15家复审合格(包含驻皖央企、省属企业,见附件)企业,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9月25前,向省安委会办公室反馈(可电话或者纸质传真反馈)。联系人及电话:周吉,0551--62999507(带传真);崔岩新,0551-62999521。
附件:2018年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名单、复核名单
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